关于餐饮公司佣金的规定
关于餐饮公司佣金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初始佣金规定
初始佣金为餐厅营业额的10%。
佣金从外部合作方介绍的顾客消费金额中扣除。
佣金调整规定
餐饮店有权根据外部合作方的表现进行佣金调整。
表现考核主要包括推广效果、顾客满意度和销售额。
调整幅度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协商,双方应友好沟通解决。
佣金结算方式
餐饮店和外部合作方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佣金。
结算期间为上个月的销售额。
餐饮店应提供准确的销售数据和消费明细,外部合作方有权核对。
佣金结算由餐饮店支付给外部合作方,支付方式可约定为在线转账或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