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老板出门试餐费用

餐饮老板出门试餐的费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

日常试餐费用

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费用进行扣除,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试菜费”。

开发新菜品或提升服务质量

试餐费用可以记在“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里,以便推动饭店业务发展。

开业时的规模试餐费用

应属于业务宣传费,可以记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里,但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时需要按税法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

作为业务招待费用

试餐费不列入费用科目,而是作为消耗处理,但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不过年度所得税汇算时有标准,不是全部扣除。

新会计准则下的处理

没有“营业费用”科目,而是以“销售费用”代替,可以设置“销售费用-试菜费”科目,餐饮部员工专门到外面试餐试菜,开回来的餐饮发票应作为“试菜费”入账,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建议

合理分类:根据试餐的具体目的和金额大小,合理分类为“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试菜费”。

税务合规:与税管员保持良好沟通,确保试菜费用的记账方式合法合规,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