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中学自荐

南洋中学自荐

南洋中学的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如下:

招生要求

招生范围: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或在初二、初三阶段获得市、区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称号的学生。

个性特长:个性鲜明,进取精神强,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得等第奖或在其他方面特别突出且取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学生。

思想品德:思想品德优良,责任意识强,积极参与学校、社会活动。

心理品质:心理品质良好,自主学习能力强,初二、初三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选拔办法

面试:被推荐考生必须于规定日期到南洋中学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预录取: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教委规定的要求选拔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示推荐生预录取名单。

正式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在南洋校园网上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被推荐考生必须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南洋中学报考信息(推荐生)”的填写和上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