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迁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南京迁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基本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户口本;
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特殊情况材料
学生户口迁移:
《录取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
《转学证明》或《退学证明》。
研究生以上学历或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
入户申请书;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归国人员:
入户申请书;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入户申请书;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购房入户
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非农业户口);
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投靠迁移
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申请入户登记表》;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投靠直系亲属的:
《申请入户登记表》;
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出生医学证明等)。
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申请入户登记表》;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交凭证(近三个月);
当事人户口登记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内无房承诺。
其他情况
如果是所内迁移户口,只需凭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果是婚迁,还需提供本人结婚证及计划生育证明的复印件。
如果是建房、购房迁移,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经过同意后再进行迁出和迁入手续。
办理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根据迁移原因而定。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详细的迁移流程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