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商户预收款不退换

当餐饮商户预收款不退换时,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商家协商解决

消费者首先可以与商家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退还预付款。可以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联系商家,并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要求。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合法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请求调解。这些组织可以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工商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行政部门一般会在收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告知消费者结果。

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如果消费者与商家之间有仲裁协议,可以根据协议内容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商家必须按照仲裁结果执行。

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以上方法都不奏效,消费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判决商家是否应当退还预付款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建议

保留证据: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消费者应确保保存所有与预付款相关的证据,包括支付凭证、合同、通信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