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餐饮发票税率

山东烟台餐饮发票的税率根据纳税人种类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般纳税人

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率为6%。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率为3%。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此外,外卖服务作为餐饮服务的一部分,也适用6%的税率。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餐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纳税人身份选择正确的税率,并确保合规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