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疫情期间餐饮规定

在河北疫情期间,针对餐饮行业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佩戴口罩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当佩戴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的口罩,佩戴口罩应当遮住口鼻并及时更换。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管理,为其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的口罩,并监督佩戴口罩。

禁止群体性聚餐

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乡厨等承办任何形式的城乡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预订的应取消或延期举办。

食品安全与卫生

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现场宰杀畜禽动物。

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触及加工食品,对餐饮具做到一客一彻底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环境卫生与消毒

严格环境卫生治理,严格按规定开展通风、清洁、消毒工作。

对餐桌、餐椅、餐具等公共物品要做到“一客一消毒”,坚决堵塞管理漏洞,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