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的使用场地证明材料
餐饮服务的使用场地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
证明餐饮场所的合法所有权或租赁关系。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用于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
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证明申请单位的资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授权委托书:
如果由他人代办,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场所使用证明:
由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学校等单位或部门出具,证明该场所同意用于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详细标明烹调、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面点制作、烧卤粗加工、烧卤腌制、烧卤风干、烧卤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凉菜制作、熟食销售、裱花操作、食品库房、食品冷却、食品包装、配送食品、更衣室、检验室、就餐等场所的面积尺寸和设施设备的具体位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仓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等。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要提供。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