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超载怎么处罚
深圳对汽车超载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
对于超载的公路客运车辆,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若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则处罚金额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对于货运机动车,超载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若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则处罚金额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严重情况
货运机动车若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载客超过核定人数达到50%以上至100%以下,驾驶人将被处以3000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车辆所有人将被处以8000元罚款,车辆使用单位或个人将被处以1.5万元罚款。
货运机动车若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载客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驾驶人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车辆所有人将被处以1万元罚款,车辆使用单位或个人将被处以2万元罚款。若一年内同一违法行为三次以上,从第三次起按照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000元罚款。
特别规定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超载,以确保行车安全,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