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迁户手续

杭州市迁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意落户意见书(有共有产权人的需出具,明确同意申请人成为户主)。

结婚证(如适用)。

亲属关系证明,如独生子女证或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单位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本复印件或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

社保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当事人已在杭州缴纳社会保险。

无房证明(如适用)。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分配的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干部调动通知等。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并签发《准迁证》。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办理迁出手续,开具迁移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导和确认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