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街道景观设计规定
重庆街道景观设计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沿街立面设计
沿街底层立面应简洁统一,原则上避免使用原色铝合金卷帘门。
广场设计
广场设计应简洁,在满足市民公共活动和健身功能的同时,应尽量体现文化内涵和设计艺术。可设置既有寓意又美观大方的雕塑小品,使人们的多种活动成为可能,也形成富有活力的城市空间。
城市公园
城市公园在满足公共活动功能的前提下应多种大树,多采用美观的本土树木、灌木和花卉品种,公园绿地应注意绿化的整体性。
城市桥梁及设施
城市跨江桥梁、立交桥、城市道路堡坎以及道路桥梁设施应与城市空间形态和山水环境相协调,体现现代结构的艺术美感。跨街人行天桥应亲切宜人,造型体现一定的文化内涵和区域特色并与绿化环境相结合。
道路绿化
道路要形成城市林荫带。街道绿化应多种植乔木,同一道路的树种应尽量统一以形成整体感,避免凌乱。不同路段可根据不同的道路性质和交通功能采用不同的行道树布置方式,以增强特色。
花池绿化
街道上的花池绿化应尽量减少并造型简洁,增加街道空间活力,花池不得成排设置于临机动车道沿线;花池中植入的灌木品种和高度应有层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