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证两个月限制

香港签证两个月限制

香港签证两个月限制

根据提供的信息,香港签证的签注种类和有效期如下:

旅游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商务签注(S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有效、1年多次有效,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探亲签注(T签注):适用于去香港探亲的人员,具体有效期和次数可能有所不同。

其他签注(Q签注):适用于其他特定情形的人员,具体有效期和次数可能有所不同。

若您指的是“两个月限制”,这可能是指签注的有效期为2个月,但每次入境香港后,您必须在逗留期限届满当日或之前离港返回原居地。如果需要延长逗留期限,可以在逗留期限届满前7日内提出申请。

请注意,签注的具体规定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您直接咨询最近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或相关领事馆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