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15%加计扣除

餐饮行业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享受15%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以下是具体的实施细节:

适用对象

加计扣除15%仅适用于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账务处理

结转利润:在销售收入科目中录入净销售金额,然后以2:1的比例在利润分配科目和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做结转利润处理,将15%的金额分别分摊在这两个科目。

发票录入:系统将税率从原来的17%调整到2%,将净销售额录入发票科目,并在销项税额科目中将15%的金额录入到专指的抵扣税收科目里。

抵扣方式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扣除

贷:营业外收入

需要抵扣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扣除

月末不用结转。

政策依据

餐饮服务业一般可以享受15%的加计抵减优惠政策,但需要满足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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