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居家养老申请的条件
青岛市居家养老申请的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申请人需年满60周岁。
对于年龄在55-59周岁之间但身体状况不适宜居住在机构内且没有家人照顾的老年人,也可以申请居家养老服务。
家庭条件
申请人需拥有固定住所,房屋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例如没有严重的漏水、电路短路等安全隐患,卫生条件较好,通风良好,且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家庭成员中应无能够照顾老人的成员,或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这些人员无法照顾老人或者不在家中居住。
身体状况
申请人应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没有严重的慢性病和残疾。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疾病,申请人应保证病情稳定,并经常进行体检和治疗。
社保缴纳
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其他要求
对于“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可以申请政府购买服务,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青岛市黄岛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三无”人员证明、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前,仔细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