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备案规范

房产测绘备案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备案申请与资质要求

房产测绘成果应由具备不动产测绘资质的法人单位出具,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和作业限额内进行申请审核备案。

测绘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并在本地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管辖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济南高新区的房产测绘成果,建设单位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备案。

其他区域的房产测绘成果,建设单位应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备案。

备案材料

建设单位在申请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备案时,应提交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房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相关建设手续。

申请房产预测绘成果备案时,应提交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产预测绘成果报告及其电子文档等材料。

备案程序

申请人(测绘单位、房屋权利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房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及有关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