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经营签证副申请人

投资经营签证副申请人

关于投资经营签证的副申请人,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副申请人定义:

副申请人通常包括主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共用资产证明:

副申请人可以与主申请人共用主申请人的财力证明。

紧急联络人信息:

主申请人和副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同的紧急联络人信息材料。

必须同行:

主申请人和副申请人必须同时出入境。

单独申请条件:

如果主申请人已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同类签证,副申请人可以单独办理,但需使用主申请人的资产证明,并提供主申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和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学龄前儿童:

学龄前儿童仅可作为副申请人办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咨询相关领事馆或官方资源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