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报告异议
如果对房产测绘报告有异议,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
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重新测绘
购房者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所购房屋的面积进行重新测绘,并将重新测绘的成果告知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对重新提供的测绘成果无异议,则买卖双方可以直接按购房人提供的测绘成果结算房价款,并进行产权登记。如果开发商有异议,则购房人出具的测绘成果不能直接用于产权登记。
申请复核
对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出具房产面积测绘成果的房屋调查机构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在收到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或测算表、计算表的十五日内提出。房屋调查机构应当复核有争议的房产面积测绘成果,并向异议人解释测绘情况。异议人要求出具书面复核结果的,房屋调查机构应当在接受复核申请后三十日内出具书面复核结论。如果复核结果更正了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房屋调查机构应当书面告知异议人,并更正房产面积测绘成果及申请更正房屋楼盘表信息。如果异议人不是委托人,房屋调查机构还应当将更正情况书面告知委托人。
申请鉴定
当事人还可以向上海市房屋调查专家委员会(或其他类似机构)申请房产面积测绘成果鉴定。鉴定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标准。鉴定机构会出具书面鉴定结果,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法律途径
如果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测绘报告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裁决。
在处理房产测绘报告异议时,建议当事人选择专业、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和鉴定机构,确保测绘和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