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动态安全等级评定
餐饮动态安全等级评定是针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的一项食品安全管理评估工作。该评定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评定范围
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
评定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评定项目
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
等级划分
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
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评定标准
动态等级: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
年度等级: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
不予评级情形
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在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4个月内完成动态等级评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6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