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中餐饮酒

工作日中餐饮酒在多数情况下是被禁止的,并且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以下是具体的情况和规定:

国家法律法规 :

《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

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安保任务、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公务活动禁止饮酒细则》: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一律不准饮酒,特殊情况确需饮酒的,须由外事、招商部门向同级纪委监委报备。

地方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暂行办法》(衡办发〔2015〕19号):规定了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和公务接待饮酒。

纪律处分:

对于违反工作日中餐饮酒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通常会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例如,市建筑安装公司负责人杨志忠和归义镇干部尹凌因工作日中餐饮酒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也被党内警告处分。

娄底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党员干部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案例中,卢湖江因违反规定被免去职务并进行党纪立案。

华容县纪委监委对涉嫌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的县自然资源局2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社会舆论:

公众对工作日中餐饮酒的行为普遍持负面看法,认为这会影响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效率,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综上所述,工作日中餐饮酒是违反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分。建议公职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