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许可厨房配置要求
餐饮许可证的厨房配置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厨房面积与设施
厨房面积最小不能低于8平米。
必须有上下水,至少3个洗涮池。
具备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如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卫生与消毒
厨房装修需要简洁、明亮、干净,墙壁和顶棚及地面应使用防水防滑材料,并配备防蝇防尘设施。
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橱和餐具消毒设施。
所有设备和工具使用后应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人员与管理
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并确保严格执行。
布局与流程
厨房布局应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加工流程应顺畅,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其他要求
厨房应安装必要的设备,如菜案台、厨房前台、烤箱等,并满足相应的尺寸和功能要求。
粗加工操作场所应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保障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原料能分开清洗。
厨房应安装通风系统,保持空气流通。
厨房位置应远离污染源,并确保废弃物不对餐厅其他部位造成污染。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满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建议在申请餐饮许可证时,仔细对照这些标准进行厨房配置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