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餐饮油烟谁管辖
四川餐饮油烟的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主要归 生态环境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生态环境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包括餐饮油烟污染的日常监管和处罚职责。
对于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因此,四川餐饮油烟的管辖主要归生态环境部门,同时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也有监督管理权。建议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油烟排放达标,以维护环境和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