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办法

深圳市的医疗保障办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医疗保险

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一档和二档。一档按月缴费,用人单位缴交6%,个人缴交2%,个人缴交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二档按月缴费,用人单位缴交1.5%,个人缴交0.5%,没有个人账户。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补助,参保对象为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缴费基数和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32376元,下限为6475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一档的最低缴费为6216元/年。

缴费比例:一档个人2%,单位6%;二档个人0.5%,单位1.5%。

待遇水平

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标准:一级以下医院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退休人员和60岁以上居民提高5%。

门诊特病种待遇: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参保小于1年60%,1-3年75%,3年以上90%;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90%,其他80%。

住院待遇: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二次以上住院为100元、200元、300元。职工基本医保一档: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94%、92%、90%;职工基本医保二档: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92%、91%、90%;退休人员/60岁以上:95%。

异地就医待遇: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市外转诊,支付比例一致;异地急诊抢救90%;临时外出就医80%。

医疗救助和补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