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发区政策
西安开发区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所得税优惠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起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已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的企业从第三年起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产品出口企业在免税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所得弥补,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将利润再投入企业或开办其他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40%税款;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或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全部退还再投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兴办一般生产性企业,在经营期开始60%的期限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高新区和经开区的奖励措施
高新区:企业首次纳入“小升规后备库”当年,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