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户口

湖北武汉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积分入户

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并申请居住证后,达到积分入户要求即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直系亲属投靠

未婚情况下,可以通过与当地人员组建家庭,以夫妻投靠方式迁入户口。

人才引进

当事人就业后,可以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集体挂靠,前提是用人单位需有相应资质。

购房入户

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受让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房屋后落户。具体条件为:

主城区购买住房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且总价超过50万元(含),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满足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且总价超过30万元(含),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学历入户

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武汉落户:

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在武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在武汉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创业入户

企业法人系市外或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中心城区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父母投靠: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或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父母。

子女投靠:子女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可挂靠父母的户口,子女的户口可随父母任意一方挂靠。收(抱)养的子女也可以落户武汉,但仅限学龄前儿童、弃婴,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汉的亲属。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材料,然后到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具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