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级人才条件
南京的高级人才条件主要根据《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进行分类,具体标准如下:
A类人才
诺贝尔奖获得者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院士”)
“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等A类人才
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B类人才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万人计划”除杰出人才外的其他人才,“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等B类人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获得国医大师、国家卫生计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