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的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是一种常见的用工方式,它指的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然而,随着劳动关系的不断变化,解除和终止合同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将针对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的解除和终止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规定
- 劳动者解除合同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期限为至少提前3天。
(2)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②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⑥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用人单位同意的。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1)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供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证据。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劳动者。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劳动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劳动者。
二、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合同终止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并经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并经用人单位同意,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成立,劳动合同终止。
三、解除和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总之,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的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合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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