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研究生迁户口

在校研究生迁户口

在读研究生迁户口是一个个人选择,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步骤和要求,你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操作:

自愿原则

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以选择迁至学校,也可以保留在原户籍地。

定向(在职)以及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迁移户口,非定向(非在职)的研究生自愿迁移户口。

所需材料

录取通知书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如果适用)。

迁户口的理由(例如升学、生活方便等)。

迁入地(研究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户口迁出地(如人才市场、学校或原籍地)出具的同意迁出证明。

办理程序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证要求为2015年(含2015年)后印制版本,迁移证号要以“1”字开头。

户口迁移的好处包括方便办理各类手续、享受城市配套服务,尤其是对于计划毕业后在读书所在城市就业的学生。

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

请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进行户口迁移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