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休金政策

深圳的退休金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正常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

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

缴费年限条件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期间。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

延长缴费至满15年: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时,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直至满足最低年限要求。

一次性补缴:对于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经参保但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15年的个体,允许其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

退休金构成

统筹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