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武汉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借款人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其他城市),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记录均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且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符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对于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和存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还有一些特定的要求: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

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贷款额度和比例根据房屋总价和借款人缴存情况等因素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具体条件包括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放宽至80%),以及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但公积金月缴存额达1400元及以上的,可放宽至不超过按上述第1款规定的比例。

存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含)以内。所购住房必须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成套住房。贷款额度和比例根据房屋总价和借款人缴存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条件包括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60%。

建议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详细咨询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中心,以获取最新的贷款政策和具体的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