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文本要求
景观设计文本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编制单位资质
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文本正式性
经设计单位加盖设计出图章的设计文本才能作为正式文本使用。
报主管部门审查的文本内容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编制单位设计资质、编制单位法人代表、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设计文件目录:列出所有设计文件的组成。
设计说明:包括设计依据、设计内容、基本技术指标等。设计依据应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技术要求、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技术资料应遵循的现行的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等。设计内容应包括工程规模、概况、特征及设计范围,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原则和设计构思或特点,并注明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植物、文物保留的情况,列出在文件审批时需解决和确定的问题等。
设计图纸:包括标明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和周边地区的关系、基地红线、蓝线、绿线、黄线和用地范畴线的位置,标明用地边界、周边道路、现状地形等高线、道路、有保存价值的植物、建筑物和构筑物、水体边沿线等。
概算书:注明使用的定额和各项费率、费用取定的依据、主要材料价格,并计算出工程总投资及各部分费用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