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绩效工资

山东的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主要遵循《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精神,旨在通过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考核时间和对象

时间:每学年上下末考核,第一学期9-1月,第二学期3-7月。

对象:全校教职员工(校级领导参与区统筹计算)。

经费来源

区财政划拨绩效资金(校级领导除外)的94%经费。

考核分配原则

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坚持“体现差距但不宜过大”的原则(约30%的差距)。

工作量奖励发放办法

各种管理岗位金额发放办法:

学校中层干部岗位奖励:450元。

级长、团书记岗位金额:350元,班主任:固定300+考核50元。

科组长岗位金额:固定250+考核50元,备课组长岗位金额:100元,财务岗位金额:200元,会计岗位金额: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