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网约车最新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广州市关于网约车的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车辆技术标准
更新或新增的网约车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许可的原装进口的纯电动或燃料电池小客车。
对三厢车型及两厢车型的网约车的外形尺寸进行了规定。
经营许可
从事网约车经营需要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三项经营许可。
驾驶员资格
驾驶员需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初中毕业以上,身体健康,并且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限制
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
配置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
新能源车辆还需满足其他特定技术要求,如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或者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配置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EBD),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纯电动续驶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等。
聚合服务经营行为
聚合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提供服务的网约车企业提交相关信息,并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鼓励每个月核验更新,有条件的可实时核验。
聚合服务经营者不得为未取得许可的网约车企业、车辆、驾驶员提供网约车聚合服务,并不得利用算法等手段限制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