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记录标准

测绘记录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原始性要求

原始记录应体现检测过程的原始性,观察结果和数据应在产生的当时就予以记录,不得事后回忆、另行整理记录、誊抄或无关修正。但后续可根据需求再实施具体的计算步骤。

可操作要求

制定原始记录文件时,应充分考虑记录的可操作性。通过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检测依据的规范描述语句、简单易用、尺寸合适的数据表格、给每个检测数据留出足够的填写空间等,可保证原始记录的可操作性。应依据检测项目特点,按照检测流程顺序或标准条款顺序安排各检测项目在原始记录中的位置顺序,提升原始记录的可操作性。

真实性要求

原始记录的数据必须是真实的,数据的表达应真实无误的反应测量仪器的输出,包括数值、有效位数、单位,必要时还需要记录测量仪器的误差。记录必须在检测全过程按操作程序步骤及时记录,不许事后补记或眷抄更改。备份电子形式储存的记录应防止未经授权的侵人或修改。

有效性要求

实验室应确保使用的原始记录格式为有效的受控版本。

记录格式

记录信息项目、内容和编码。

观测数据的处理内容和方法。

在记录载体上必须记录的信息,记录载体的形式及其各种形式的记录格式。

记录程序的功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