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困难户申请条件

2024年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指南中明确了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大龄失业人员:

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

残疾人员: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的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失地农民:

因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的人员。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以上条件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