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人员配置
物业小区的人员配置通常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秩序维护员、工程维修人员、保洁人员、财务人员等。具体配置标准如下:
管理服务人员
主管:1人(无论面积多少,均应设项目经理1人)。
楼宇巡查人员:10万平方米以下不设,15万平方米设1人,20万平方米设2人,30万平方米以上设3人。
服务中心人员:5万平方米以下设管理员1人,5~10万平方米设2人,10~15万平方米设3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设1人,30万平方米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新的服务中心。
秩序维护员
安全护卫主管人员:30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人,保安班长3~4人。
全封闭小区(人车分流):每个出入口至少设置6人(三班倒)。
巡逻秩序维护员:每3人一组可监护面积5万平方米左右(三班倒)。
封闭停车场出入口处:应设置3人(三班倒)。
智能化小区(大厦):已设置治安、消防监控系统时,可适当减少保安人数,但每个消防、保安监控中心应至少配置屏幕监控保安员3人(三班倒)。
安全人员综合劳动定额:每4000~6000平方米配置3人(三班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