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预售证办理条件
西安预售证办理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土地使用权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规划许可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于高层建筑,需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6层。
施工许可
持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多层建筑(6层及以下)主体结构工程封顶;高层建筑(6层以上)需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资金要求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预售方案
提供预售方案,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其他要求
预售人需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需提供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法人委托书、预售许可申请报告及预售方案等相关材料。
前置条件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已将申请预售房屋相关电子信息录入西安市房地产综合网络数据库。
其他
预售人需具备合法的开发资质和相关证照。
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用途规划,并完成规划设计和施工准备工作。
开发商还需缴纳相关的费用和保证金,并进行公示和备案。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