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预售证办理条件

西安预售证办理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土地使用权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规划许可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于高层建筑,需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6层。

施工许可

持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多层建筑(6层及以下)主体结构工程封顶;高层建筑(6层以上)需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资金要求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预售方案

提供预售方案,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其他要求

预售人需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需提供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法人委托书、预售许可申请报告及预售方案等相关材料。

前置条件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已将申请预售房屋相关电子信息录入西安市房地产综合网络数据库。

其他

预售人需具备合法的开发资质和相关证照。

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用途规划,并完成规划设计和施工准备工作。

开发商还需缴纳相关的费用和保证金,并进行公示和备案。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