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更新旧改流程
确定申报主体,包括权利主体(如村委会等)或权利主体委托的单一市场主体(个人或企业)或市、区政府相关部门。
改造意愿征集,需获得单一权利主体同意或一定比例(如2/3面积、数量,多地块的4/5面积)的业主同意。
申报材料准备,包括申报表、更新单元范围图纸、现状权属、建筑物信息、改造意愿书、照片等。
审批过程,区更新办核对资料、资格认定、核查、综合判断,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查,最终报市政府审批。
申报都市更新单元规划
一般需要花费1~2年时间,规划方案需经过市政规划部门的审批,包括审查合规性和可行性,并公示接受公众意见。
确定单一实行主体
政府通过公开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或者由政府城市更新实施机构直接实施。
搬迁赔偿安顿协议相关事宜,包括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回迁房屋面积、地点和登记价格等。
建筑物拆迁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拆除重建类项目中城中村部分,建筑容积率在2.5及以下部分不再补缴地价;在2.5至4.5之间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20%补缴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