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纳税标准

广州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广州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

起征点:3500元

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下:

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下,税率为0%

月收入在5000-8000元,税率为3%

月收入在8000-17000元,税率为10%

月收入在17000-30000元,税率为20%

月收入在30000-40000元,税率为25%

月收入在40000-60000元,税率为30%

月收入在60000-85000元,税率为35%

月收入在85000元以上,税率为45%

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超过4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预扣率。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超过4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预扣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超过4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预扣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可以减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速算扣除数

根据不同税率,有不同的速算扣除数。

居民与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按年度计算,其他所得按月或按次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其他所得按次计算。

以上信息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税率和扣除标准可能会有更新,请以最新发布的税法或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