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纳税标准
广州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广州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
起征点:3500元
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下:
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下,税率为0%
月收入在5000-8000元,税率为3%
月收入在8000-17000元,税率为10%
月收入在17000-30000元,税率为20%
月收入在30000-40000元,税率为25%
月收入在40000-60000元,税率为30%
月收入在60000-85000元,税率为35%
月收入在85000元以上,税率为45%
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超过4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预扣率。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超过4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预扣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超过4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预扣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可以减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速算扣除数
根据不同税率,有不同的速算扣除数。
居民与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按年度计算,其他所得按月或按次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其他所得按次计算。
以上信息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税率和扣除标准可能会有更新,请以最新发布的税法或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