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毕业论文要求是什么?
法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毕业论文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题要求
- 选题应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能够体现法学领域的前沿问题和发展趋势。
- 选题应结合实际,关注国家法治建设、司法改革、社会管理等领域的热点问题。
- 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方法或理论。
二、论文结构要求
- 论文结构完整,包括绪论、正文、结论三个部分。
- 绪论部分应阐述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等。
- 正文部分应分为若干章节,每个章节围绕一个主题展开论述。
- 结论部分应对全文进行总结,概括研究成果,提出政策建议或展望未来研究方向。
三、论文内容要求
- 论文内容应具有逻辑性、严密性和科学性,论述清晰、条理分明。
- 论文应充分运用法学理论、法律规范、案例资料等进行分析论证。
- 论文应结合实际,对法学实践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解决方案。
- 论文应注重实证研究,运用数据、图表等形式展示研究成果。
四、论文格式要求
- 论文格式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封面、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
- 论文封面应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所属单位、完成时间等信息。
- 摘要应简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目的、方法、结论等。
- 关键词应选择能够反映论文主题的词语,一般不超过5个。
- 目录应列出论文的各个章节及其页码。
- 正文应使用规范的学术论文格式,包括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
- 参考文献应按照学术规范进行著录,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等信息。
五、论文答辩要求
- 答辩时间一般为30分钟,包括陈述和提问环节。
- 答辩陈述应清晰、简洁,突出论文的研究成果和创新点。
- 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就论文内容提出问题,要求作者进行解答。
- 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表现,对论文进行综合评定。
六、论文修改与定稿
- 论文提交后,指导教师应根据论文质量提出修改意见。
- 作者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应重新提交。
- 论文定稿后,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格式审查和排版。
- 论文定稿后,作者应向学校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论文。
总之,法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毕业论文要求较为严格,旨在培养具备较高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作者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努力提高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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