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士待遇

福建博士待遇

福建省为吸引和保留博士研究生人才,提供了不同的待遇政策。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

奖学金和补贴

福建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提高,每生每月1000元,省财政按每生每月300元安排专项经费。

自然学科类博士在《中国科学院界定的分区Ⅰ区或Ⅱ区刊源》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可享受年薪18-25万和购房补贴40万。

引进人才津贴12万,三明市人才补贴政策下博士可享受额外500元/月。

岗位安排和工资待遇

选优生(含公安类)博士、硕士、本科分别聘任为相应级别职位,博士聘任期2年,享受同级别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引进第1年,博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前2年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

落户和生活补贴

在厦门落户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领取8万元生活补贴。

其他福利

华侨大学的博士后可享受两年36万元待遇,特定计划下增加额外补助。

博士后科研启动费,工科4万元、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合作导师提供不低于一定金额的科研经费。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待遇可能因学校、学科、个人条件等因素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