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论文系统填报要求
发表论文系统填报要求
发表论文系统填报要求如下:
论文统计范围
时间范围:发表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论文。
作者范围:我校教职人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全部论文以及我校教职人员参与编写的全部论著。
填报要求
每篇论文只可填写一次,同一篇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我校教职人员的情况下,由通讯作者填写;如通讯作者不明确,由第一作者填写。
每篇填写的论文都要由其本单位的科研秘书按照要求严格审核通过,科技处只对科研秘书依据论文原件审核通过的论文进行统计。
审核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15日。
论文信息填写
论文题目:填写论文全称,如有中英文,则都要录入,先中文后英文。
期刊名称:填写期刊全称,对期刊不同版本的情况,请在“备注”栏内详细标明。
发表时间:按照统计系统中的格式填写,年月日一个都不能少,中间用“—”隔开。
发表期号:格式为卷、期、页码,不需标写总第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