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大在职博士报考有哪些特殊加分条件?

扬州大学在职博士报考的特殊加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术成果加分

  1. 发表论文:报考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论文的级别、发表期刊的影响因子等因素给予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加5分;

(2)在SCI、EI、ISTP等国际知名检索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加10分;

(3)在CSSCI、CSCD等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加5分。


  1. 科研项目:报考者在国内外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根据项目的级别、经费等因素给予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加10分;

(2)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加8分;

(3)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加5分;

(4)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加5分;

(5)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加3分;

(6)参与厅局级科研项目,加2分。


  1. 获奖情况:报考者在国内外参加学术竞赛、科技奖励等活动,获得优异成绩的,根据奖项的级别给予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获得国家级奖项,加10分;

(2)获得省部级奖项,加8分;

(3)获得厅局级奖项,加5分。

二、工作业绩加分

  1. 职称:报考者在工作岗位上取得高级职称,如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加5分。

  2. 荣誉称号:报考者在工作岗位上获得荣誉称号,如“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等,加5分。

  3. 社会服务:报考者在工作岗位上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如担任行业协会、学会等职务,加3分。

三、其他加分条件

  1. 特殊贡献:报考者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如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加5分。

  2. 技能证书:报考者持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如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等,加3分。

  3. 优秀毕业生:报考者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加3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加分条件并非全部适用于所有报考者,具体加分标准及条件以扬州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为准。同时,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审核加分情况。

此外,扬州大学在职博士报考还具备以下特点:

  1. 报考对象:在职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在职人员。

  2. 报考专业:涵盖扬州大学所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报考者可根据自身兴趣和职业发展需求选择专业。

  3. 招生方式:采取申请审核制,报考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由招生委员会进行审核。

  4. 学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4年,具体学制以招生简章为准。

  5. 学费: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以招生简章为准。

总之,扬州大学在职博士报考具有诸多特殊加分条件,为广大在职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报考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利用这些加分条件,提高自己的竞争力,顺利进入心仪的博士学习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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