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中教育规定

合肥高中教育规定

当前合肥高中教育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政策调整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取消完全中学招收本校初中部的直升生。

逐步降低直升比例和人数,目前在校生按照“直升生总数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0%”的规定执行。

公民办普通高中只能在市域内招生,市区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面向县(市)招生,县(市)普通高中也不得面向合肥市其他县(市)和市区招生。

教育集团成员校招生方式

普通高中教育集团成员校招生方式保持不变,实行“双校名”招生。

取消已经正式纳入教育集团学校的共建班招生。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为保证合肥市高水平运动员队伍的稳定,在合肥三中、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增设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2024年录取规则补充说明

对自主招生、艺术类特色学校、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国际班等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做了进一步补充说明。

科技类、艺术类自主招生考生须填报提前批次志愿,体育类自主招生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90%。

报考体育类自主招生、艺术类特色学校招生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