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基准

测绘基准是一个国家进行测绘工作的基础,它包括了一系列用于确定和建立空间位置、高程和方向的参数和系统。测绘基准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

大地基准:

用于建立大地坐标系统和测量空间点点位的大地坐标。中国目前采用的大地基准有1954年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

用于建立高程系统和测量空间点高程的基本依据。中国目前采用的高程基准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1952年至1979年青岛验潮站的验潮资料为依据。

深度基准:

用于海洋深度测量和海图上图载水深的基本依据。中国海区从1956年开始采用理论最低潮面作为深度基准,而内河、湖泊可能采用最低水位、平均低水位或设计水位作为深度基准。

重力基准:

用于建立重力测量系统和测量空间点的重力值的基本依据。中国目前采用的重力基准为2000国家重力基准。

测绘基准确保了国家测绘成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并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所有测绘活动都应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并遵循相应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