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文发表最新规定
关于论文发表最新规定
当前关于论文发表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研究生毕业要求
文科博士研究生:至少2篇专业学术论文在全国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第一作者,华中师范大学为作者单位。
理科博士研究生:至少2篇专业学术论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其中至少1篇被SCI等三大检索系统收录,第一作者,华中师范大学为作者单位。
硕士研究生:学校不作硬性规定。
科研成果署名和排序
反对无实质学术贡献者“挂名”,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
科研成果错误和承认
对已发布的研究成果中存在的错误和失误,责任方需公开和承认。
科研诚信
不参加不熟悉领域的咨询评审活动,不在不了解的意见建议上署名签字。
不夸大研究基础和学术价值,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不得向公众传播。
原始数据管理
论文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实验记录、数据等原始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
科研项目管理
科研人员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主持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
院士工作站
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参考文献要求
已录用的论文需提供所有参考文献的原文出处具体页面的图片(拍照或截图)。
摘要字数
中文摘要字数应与论文中的成果多少相适应,报道性摘要的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
学位论文发表要求
博士学位:至少3篇论文发表,具体要求依据学科不同而异。
硕士学位:具体要求依据学科不同而异。
以上规定旨在提高学术研究的质量,确保科研诚信,并规范科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