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休工资计算

深圳的退休工资计算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基础养老金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 × 缴费年限 × 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参保人员在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确定,例如6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39,55岁退休为170,50岁为195。

过渡性养老金(仅适用于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享受比例`。

享受比例根据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是否超过25年而有所不同。

调节金(仅适用于特定年份退休的人员):

例如,2007年退休的为250元/月,其后每晚一年退休的递减50元。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如果适用):

这部分费用也会影响最终的退休工资。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请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