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幼儿园申请
私家幼儿园申请
开办民办幼儿园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以下是申请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步骤和要求:
基本流程
提交申请:
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初审: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并写出初审意见。
提交教委:
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地教委。
资产证明:
提供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捐赠证明: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
人员资格:
提供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资金证明:
提供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发展规划:
提供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场地证明:
提供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的有效证明文件,租赁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审批:
向教育主管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审批表》,并申请办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必备材料
幼儿园选址报告及使用证明
审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