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幼儿园申请

私家幼儿园申请

开办民办幼儿园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以下是申请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步骤和要求:

基本流程

提交申请:

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初审: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并写出初审意见。

提交教委:

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地教委。

资产证明:

提供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捐赠证明: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

人员资格:

提供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资金证明:

提供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发展规划:

提供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场地证明:

提供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的有效证明文件,租赁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审批:

向教育主管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审批表》,并申请办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必备材料

幼儿园选址报告及使用证明

审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