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校建设标准
研究生院校建设标准
研究生院校建设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办学规模
全日制在校生规模通常要求8000人以上。
研究生数不低于在校生总数的5%。
学科与专业
至少有多个学科门类。
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下一级学科覆盖数个以上。
每个主要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比例至少15%。
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硕士学位授予点数至少27。
普通本科专业总数通常在20至18:19之间。
兼任教师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1/4。
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至少50%以上,博士学位专任教师比例至少20%。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数不低于400,具有正教授职务专任教师数不低于100。
教学与科研水平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需良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