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法学院在职博士招生政策解析

清华法学院在职博士招生政策解析

一、招生背景

清华大学法学院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之一,一直以其严谨的学术氛围、卓越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学术资源而闻名。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对高层次法学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为满足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清华大学法学院特设立在职博士招生项目,旨在培养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

在职博士招生项目主要面向已取得法学硕士或同等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在职法律工作者。


  1. 招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已取得法学硕士或同等学历学位,或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在职法律工作者。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身体健康,能胜任在职博士研究工作。

三、招生流程

  1. 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简历;

④两封推荐信;

⑤在职博士报名表;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 初审

清华大学法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


  1. 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1)笔试:笔试科目为法学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学术兴趣等,满分100分。


  1. 录取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学制及培养方式

  1. 学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可延长至6年。

  2. 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在职博士研究生需修满规定学分,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

(2)科研训练:在职博士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

(3)社会实践:在职博士研究生需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高实践能力。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 毕业条件

(1)修满规定学分;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3)完成实践教学环节。


  1. 学位授予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满足毕业条件后,由清华大学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六、学费及奖学金

  1. 学费: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

  2. 奖学金:清华大学法学院设立各类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

总之,清华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招生项目旨在为我国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专业人才。有意向的考生需认真了解招生政策,做好充分准备,争取顺利通过考试,成为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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