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抄袭博士结果

北大抄袭博士结果

北京大学博士毕业生于艳茹因涉嫌学术论文抄袭被撤销博士学位的事件经过了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最终结果如下:

初步调查与决定

2014年8月,于艳茹被举报其发表的论文存在抄袭行为。

2015年1月9日,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撤销于艳茹的博士学位,并收回其学位证书。

法律诉讼

于艳茹对撤销决定不服,向学校提出申诉,但未获支持。

2015年7月,于艳茹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撤销学位的决定,并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

2017年6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撤销了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

终审判决

2017年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程序违法,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法院的最终判决是维持原决定,撤销于艳茹的博士学位。